新规范,新系统,新理念

2012412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设报社主办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办法培训班”在南京举办。得到通知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组织道路交通专业各一名人员参加。本次培训共持续两天,培训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和交通规划两个部分。

就道路工程专业而言,相比90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新规范在编制体系上、理念上、内容上都有了较大的改动,更加符合我国现阶段城市道路设计及建设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名称有改动

由原“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改为“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道路工程”涵盖的内容更广,包含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技术活动的全过程,更体现了新规范内容的全面性。

  规范体系更加系统

目前国内将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划分为:基础标准、通用标准及专用标准,本次体系调整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定位为通用标准,重在规定控制道路工程规模和技术标准相关的指标,而其他相关技术指标则可参考相应的专用规范。

  理念更先进

体现“六个树立、六个坚持”的设计新理念,建设安全至上、节约资源、系统最优、质量优良、环境优美的城市道路系统。

此外,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董事长杨涛教授也为我们系统讲解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的具体细节。内容上包含城市交通发展的历史与功能,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原则,《导则》的具体内容,并重点阐述了交通与土地利用的关系。会上杨涛教授特别提出“健康”城市交通体系的概念,强调健康城市交通体系应满足“有机、活力、安全、生态、公平、宜人”等特征,亦给我们留下了更多对“未来城市交通”的畅想空间。

两天的学习生活紧张而充实,新规范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控制指标的简单修正,更重要的是在工程设计中提升自己的理念和认识。而这些需要我们在日后的工作生活中有心观察,勤加思考,才能真正将理念体现到工程实践当中。

                                            (道桥一所:程灿)